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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组织推荐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 省人社厅 省科协 团省委《关于做好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校科协组织全校候选人通过省科协渠道和校科协渠道,分别向中国科协提名推荐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现就提名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3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811日及以后出生)。

(五)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重复授奖。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含团队奖负责人),不作为中国青年科技奖被提名人选。

二、提名渠道和名额

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在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产生。

校科协可提名推荐候选人3-4名,其中向中国科协提名推荐2名,向湖北省科协提名推荐1-2名。每个二级单位可向学校推荐提名候选人2人。

三、提名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扩大人才发现和举荐视野,注重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提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突出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导向,优先提名承担“卡脖子”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任务,并做出重要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

(二)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不要求提供论文影响因子等内容。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等是评价的重要参考,应与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中的有关内容对应。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三)提名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提名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四)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五)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提名单位统一组织,专家提名的应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组织,不得由候选人个人办理。

(六)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提名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四、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情况报告PDF电子版1份(需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主要包括:遴选程序、候选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情况、学术道德情况、材料真实性审核、保密处理情况等内容。

(二)《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PDF电子版1份。

以上材料务必于202422612:00前报送至校科协(老档案馆4楼),过时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正伦

联系电话:027-87556345

电子信箱:zhlwang@hust.edu.cn

 

附件1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附件2 省委组织部 省人社厅 省科协 团省委关于做好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附件3 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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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