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科协办〔2025〕21号
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院所科协:
为进一步搭建全省科协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平台,精心培育一批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品牌,2025年湖北省科协继续实施国际会议资助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国际科技组织学术会议专项:支持在鄂发起设立国际科技组织的相关单位举办国际学术会议,促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提升学术影响力。
(二)国际学术会议培育专项:支持具有一定条件和国际会议办会经验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协,围绕我省“51020”现代产业集群及重要学科领域,搭建国际化学术交流平台,邀请海外院士专家、青年科技人才来鄂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研讨活动,提升省科协国际学术会议质量和培育国际会议品牌。
二、项目资助额度及履行期限
(一)资助额度
项目为部分资助,申报单位应匹配资金。资助项目数量4个,其中:国际科技组织学术会议资助专项1个,资助8万元;国际学术会议培育专项3个,每个资助5万元。
(二)履行期限
资助项目须于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三、项目确定流程
(一)遴选推荐。各申报单位对照项目设置内容,遴选推荐优秀国际会议项目,提交项目申报书。
(二)专家评审。省科协国际部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三)项目审定。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省科协党组确定拟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入选单位签订资助合同。
四、经费拨付与使用要求
(一)入选单位接到资助项目入选通知10日内,须与省科协签订项目资助合同,并按要求提供对公账户、发票或省科协财务认可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进行拨付。
(二)资助经费需在项目申请书和资助合同中写明的范围内支出,符合财务相关规定,不得超标支出。资助经费需在资助合同规定时间内支出完毕。
(三)项目申报单位需为资助项目的主办或承办单位,原则上禁止“以拨代支”。
五、绩效评估
(一)省科协负责对项目的完成情况、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限期整改。
(二)项目结束30天内向省科协提交项目验收申请、项目总结报告、经费使用明细、发票复印件等和体现项目成果的有关材料(视频或图片、新闻报道及参会人员信息)。
六、申报方式及期限
请申报单位于2025年5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一式五份)报送省科协国际部,电子版发至邮箱:gjb@hbkx.org.cn。
联系人:王蕾
电 话:027-87896085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9号湖北省科协国际部
邮 编:430071
附件:《湖北省科协国际会议资助项目申报书》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