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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实施方案

2013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发挥高校在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方面的功能,激发青少年对科学的兴趣,引导青少年崇尚科学,鼓励青少年立志从事科学研究事业,培养青少年的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二、活动规模

(一)承办高校

在2012年41所承办高校的基础上再增加7所,分别是北京化工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二)专题营承办单位

为鼓励青少年从小立志科技强国、实业报国,2013年开展专题营试点。分别邀请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和国家天文台作为活动承办单位与有关高校共同举办五个专题营。

(三)营员数量

2013年计划招募营员11495人。其中内地学生10000人,香港学生1000人,澳门学生300人,台湾学生195人。除台湾地区按一个高校配一名带队教师外,其他地区均按10:1的比例配备带队教师。

三、活动组织

(一)常规分营组织

常规分营活动应充分体现承办高校的学科特点、专业特色和人文传统。通过组织学生与名家大师对话交流、参观重点实验室及科研场所、参加科技社团活动、体验校园生活等方式,帮助学生了解前沿科技新知,品味大师成长历程,感悟科学精神道德,立志勇攀科技高峰。不组织与高考升学辅导有关的活动。具体活动内容由承办高校自行设计和组织安排。全国管理办公室将征集优秀特色活动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二)专题营组织

专题营活动应充分体现行业特点及企业(科研单位)特色。营员吃住在高校,活动在企业(科研单位)。通过参观企业(科研单位)的科普场馆、与院士专家或优秀科技工作者交流座谈、参观生产流程、科研设施、参加互动性、体验性科学教育项目等活动,帮助学生了解企业(科研单位)发展历程及其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中的重大作用,感受科技魅力,体验创新文化,从小树立科技强国、实业报国的远大志向。

(三)活动时间及其他

1.2013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统一安排在7-8月份。具体开(闭)营时间由高校自主安排,同一地区的承办高校可以协商统一的开(闭)营时间。(各高校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2.港澳台学生和内地学生混合编组,共同活动。接受港澳台学生的高校由港澳台承办机构提出。

四、营员选拔与组织

(一)营员招募名额由主办单位根据年度经费预算以及各地、各高校实际情况核定后下达。(各地区营员招募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营员招募工作继续由省级管理办公室负责。各省要精心选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热爱科学、有科技特长的普通高中学生参加科学营活动。营员名额可适当向老少边穷地区、农村地区倾斜。

(三)省级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所招募营员的教育和管理,要指派专人开展营前集结与安全教育、营中监督与协助管理、营后总结与评估。全国管理办公室将对各省营员招募、活动组织管理工作中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四)港澳台营员招募、集结、培训、总结等工作由相关承办机构负责。营员活动管理由接受高校和相关承办机构共同负责。

五、组织实施

2013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继续由中国科协、教育部共同主办。中国科学院为支持单位。各省级科协、教育厅(教委)、有关高校、中央企业、科研机构具体承办。继续按照2012年确定的全国和省级活动管理办公室二级管理模式对活动进行管理。

全国管理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协,日常工作由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负责。

六、活动宣传

高校科学营整体宣传工作由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负责。各省级管理办公室要做好对本地科学营活动的宣传报道。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活动的各个阶段(活动前期、启动仪式、活动期间、总结表彰等)进行宣传报道。要做好宣传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工作总结。各承办高校可结合实际,制作相关宣传品。

七、实施步骤和工作进度

(一)2013年1-3月,中国科协、教育部和相关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年度工作方案,确定承办高校、企业、科研机构和招募营员数量。

(二)4月,中国科协、教育部联合下发《2013年高校科学营实施方案》,正式启动科学营筹备工作。

(三)4-5月,各省级办公室制定营员招募及组织工作方案,协调承办高校制定各分营活动方案;专题营承办单位制定各专题营工作方案,报全国管理办公室审查备案。港澳台承办机构开展营员招募工作。

(四)6月,各省级办公室开展营员招募及组织培训,各承办高校和专题营承办单位开展筹备工作,深化活动设计,制定安全保障措施。

(五)7月,全国启动暨北京开营式在清华大学举办,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主办单位及支持单位主要领导参加。

(六)7-8月,各地陆续开营。全国管理办公室检查指导。

(七)9-11月,各省级办公室、专题营承办单位和港澳台承办机构向全国管理办公室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八)12月,全国管理办公室发布年度工作总结。

八、有关要求

(一)省级科协、教育厅(教委)、港澳台承办机构和有关高校、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校科学营活动,安排专人负责,充分沟通,加强协调,确保安全。

(二)省级管理办公室要做好协调服务和日常沟通工作,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和进展情况。按要求将本省总体活动方案和营员招募及培训方案报全国管理办公室审核,签订任务书。活动期间及时报送活动简报、营员心得、活动照片等素材。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汇总本地区各高校试点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报送活动总结。

(三)各省级管理办公室和各高校要做好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严格按预算开支,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