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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科协实施“引领地方学会能力提升项目”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适应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的要求,引导地方科协加强顶层设计,促进地方学会综合能力提升,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形成科协系统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建设学会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快地方学会向现代科技社团迈进的步伐,中国科协2013年开始启动实施引领地方学会能力提升项目。采用以奖促建方式,围绕提升地方学会服务社会治理创新能力、服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以及提升地方科协服务学会发展能力,立项支持开展学会能力建设、促进学会能力提升工作突出的地方科协。2014年,武汉市科协通过申报,获得了该项目支持。现就实施引领地方学会能力提升项目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部署,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学会能力为主线,强化改革意识,突出发展方向,评价激励和示范带动相结合,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学会改革发展的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增强学会的学术影响力、会员凝聚力、社会公信力和自主发展能力,引领我市科技社团发展,为推动我市创新能力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和原则

(一)总体目标

根据学会特点和自身发展规律,坚持自我发展和政府支持相结合,着力提升学会服务创新能力、服务社会和政府能力、服务科技工作者能力以及自我发展能力,打造一批社会信誉好、发展能力强、学术水平高、服务成效显著、内部管理规范的示范性学会,推动建立分类分层、联合协作、全面覆盖的中国特色现代科技社团体系,形成科协系统上下联动、齐抓共建、重点突破、全面提升的工作局面。

(二)实施原则

1.以奖促建,鼓励创新。通过以奖促建的方式对遴选出的优秀学会进行表彰奖励,激发其创新发展的内在动力,不断形成新的能力增长点,推动学会能力提升工作。

2.重实效,引领发展。建立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目标管理体系,引领学会夯实发展基础,带动学会全面提升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创新创造条件。

3.突出特色,整体推动。发挥地方学会提能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结合区域特点和发展阶段,因地制宜开展学会能力提升工作,推动学会能力整体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学会服务社会管理创新能力。以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为突破口,进一步提升学会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支持和帮助学会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积极开展社会化服务,做好科技评价、人才评价、科技奖励、标准制定、决策咨询等工作,拓展学会发展领域和空间。

(二)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支持学会围绕区域产业发展要求和科技工作者需求,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打造学术活动精品;面向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科技需求,开展科技服务活动,促进科技成果和创新要素向一线聚集,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普及最新科技成果,提高公众科学素质;聚焦科技工作者成长愿景,服务会员专业发展,促进科技人才成长。

(三)提升地方学会自我发展能力。激励学会坚持民主办会,健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策议事机制;强化学会组织建设,完善学会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机制,提高学会中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做好服务科技工作者和维护科技工作者权益工作;加强学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学会工作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大力提升地方学会自我发展能力。

(四)提升市科协服务学会发展能力。加强顶层设计,创新服务学会的内容、形式和方式,增强市科协对学会的凝聚力;抓住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机遇,完善沟通协调机制,优化学会发展环境,促进学会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整合系统资源,搭建工作平台,培育学会精品,不断提升学会的实力和影响力。

四、组织实施

(一)项目名额

围绕提升学会服务社会管理创新能力、服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以及提升武汉市科协服务学会发展能力,表彰奖励工作突出的学会。具体项目名额根据获中国科协支持情况,经有关程序确定,发布申报通知。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专项资金支持的学会,需符合以下要求:

——申报前连续两年社团年检合格,并在年终按时提交本年度学会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内部管理规范,组织领导有力;

——配备有较强执行力的专兼职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和相应规模的学会工作人员;

——财务资产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和财务管理人员;

2.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申请不予受理:

——有违纪违法行为;

——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未按要求完成武汉市科协及相关部门委托项目。

(三)遴选程序

地方学会提能项目实施工作分为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立项实施、评价总结四个阶段。

1.申报阶段。市属学会可根据自身情况以及申报通知的要求自愿申报,并提供相应材料。

2.评审阶段。包括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两个环节。形式审查由武汉市科协学会部负责。专家评审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相关媒体公示10天。

3.实施阶段。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给予通报表彰,拨付奖建资金。获得支持的学会,与武汉市科协签订项目任务书,明确工作思路、发展重点、工作进度安排、年度考核指标以及资金使用方向,并据此组织实施。

4.总结阶段。获得支持的学会,项目期满,需接受评价验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总结材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学会要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将项目实施工作纳入学会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有关方面责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的程序和要求组织项目的申报、实施等,同时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保障专项的顺利实施。

(二)客观公正,加强监督

建立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地方学会提能项目遴选和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撤销相关学会立项资格并收回奖建资金。建立项目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专款专用,制度先行

要加强对奖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奖建资金主要用于提升地方学会发展能力,注重项目绩效管理和考核。奖建资金要纳入学会科协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人员、日常办公经费支出,不得用于捐款、赞助、支付罚款、还贷、对外投资、基建等支出,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

(四)总结经验,扩大影响

及时总结、交流地方学会能力提升工作的成功经验,推广先进工作模式,进一步激发学会提升服务创新、服务社会能力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会在推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扩大学会创新发展的社会影响,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学会发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