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协,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保持和增强科协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志愿服务行动,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印发<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科协办函普字〔2019〕136号)要求,湖北省科协决定建立“省-市-县”三级科技志愿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意义与任务
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是科协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紧紧围绕科协组织“四服务”工作主线,进一步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争先热情,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智力优势和专业优势,在全省广泛开展科技惠民、科学普及活动的重要载体,对推动我省科普事业发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级科协组织要强化科技志愿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科协系统优势,团结引领各类科技志愿服务组织及广大科技志愿服务工作者,立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全力做好科技志愿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科协关于做好科技志愿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通过建好一支科技志愿服务队伍,大力加强湖北省科技志愿服务工作,不断发展壮大注册科技志愿者队伍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发动、鼓励、引导、吸纳“三长”、科技专家、乡土科技人才等加入科技志愿服务队,以“智”为特色,以“惠”为导向,广泛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推进科普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扎实推进科技志愿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利用各类宣传媒介,持续加大科技志愿服务工作宣传力度,大力报道科技志愿服务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对工作突出的科技志愿者,及时通报表彰,努力为全省科技志愿服务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科技志愿服务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二、组建队伍
按照纵横融合、属地管理、分类指导、逐级负责的原则,省科协指导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协,市州科协、县市区科协成立各级各类科技志愿者组织,开展科技志愿服务工作。
1.省科协牵头成立“湖北省科技志愿服务总队”。省科协牵头成立“湖北省科技志愿服务总队”,在中国科协牵头成立的中国科技志愿服务总队指导下开展工作,由省科协党组书记叶贤林担任总队长,由省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马忠星、余军、刘侃担任副总队长,由省科协普及部、学会部和农技中心、学会信息中心负责具体运作,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科协普及部,负责牵头组织和协调。总队由各全省学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协科技志愿服务队构成。
2.各全省学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以机构名称冠名成立科技志愿服务队。各科技志愿服务队设队长1名,原则上由学会、高校、院所、企业科协主要负责人担任;副队长一般2-3名,可由相关负责同志担任。队伍成员由具有专业知识技能、愿意提供志愿服务的人员组成,其中省级志愿服务队伍成员要求副高职称以上,并具备良好政治素质、专业素质。服务队可根据不同专业下设若干专业分队,分队可独立开展工作。
3.各市州科协以具体行政地名冠名成立科技志愿服务队。市州科技志愿服务队设队长1名,原则上由市州科协主席或副主席担任;副队长一般3-5名,可由所属市级学会中热心志愿者工作的专家担任;秘书长1名,原则上由市州科协分管科普工作的负责同志或科普部长担任;副秘书长若干名。支队组成人员由各市州所属学会、属地高校、属地企业科协和社会科技工作者等组成。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学会、高校科协和企业科协单独建立科技志愿者队伍,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入市州服务队。
4.各县市区科协以具体行政地名冠名成立科技志愿服务队。县市区科技志愿服务队设队长1名,原则上由县市区科协主席担任;副分队长一般2-3名,可由所属学会、企业或学校中热心志愿者工作的专家担任。队伍组成人员由各县市区学会、学校在职教师、“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劳模)、“三长”(医院院长、学校校长、农技站站长)以及科普教育基地、城乡科普e站、科普示范基地、农技协、乡镇(街道)社区等的科技工作者组成。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科协单独成立科技志愿者队伍。具体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县市区科协统筹安排,总体要求是有基层科协组织的地方都要成立相应的科技志愿服务队。
三、注册与管理
科技志愿者、科技志愿服务组织的注册管理工作主要依托中国科协建立的科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平台目前拥有两个终端,分别是微信终端(“科技志愿服务”微信公众号)和PC终端(网址:www.stvs.org.cn)(两个终端选择其中一个注册即可)。
注册工作主要分为在线注册和集体注册。
在线注册方式如下:
1.科技志愿服务组织的在线注册。有关单位可以通过平台,注册成立本地区、本系统的科技志愿服务组织,注册后可以发布和管理活动、查看全部本组织科技志愿者信息等。
2.科技志愿者在线的注册。科技工作者、科技爱好者和热心科技传播的人士等均可以通过平台注册成为科技志愿者,并加入相关科技志愿服务组织。
集体注册方式如下:
1.科技志愿服务组织集体注册:有关单位可以汇聚下属机构的组织信息,下载《科技志愿服务组织集体注册信息表》(附件1),按模版填报后发送至省科协普及部并报送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
2.科技志愿者集体注册:有关单位在注册成立科技志愿服务组织后,可以汇聚相关人员信息,下载《科技志愿者集体注册信息表》(附件2),按模版填报后发送至省科协普及部并报送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
根据中国科协建议,可由各有关单位审核把关后填写注册表报省科协审核汇总,集中报送至中国科协信息中心进行统一注册。(志愿者注册填写表1,组织注册同时填写表1、表2)如果注册数量有限,可以动员关注科技志愿服务公众号自行完成注册。
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中国科协《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北省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附件3)实行。
四、工作要求
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保证数据真实可靠,根据《科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用户使用手册(1.0版)》(附件4)进行注册认证、活动发布、传播分享等工作。省科协将在9月底之前,组建完成湖北省科技志愿者总队。全省学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协、市州科协、县市区科协要在9月14日前,组建完成本行业本地区科技志愿者队伍。各市州科协除组建本级志愿者队伍外,要指导县市区科协组建好科技志愿服务队伍。9月25日前,各有关单位将《科技志愿服务组织集体注册信息表》《科技志愿者集体注册信息表》报省科协普及部备案;12月15日前,将《科技志愿者支队开展活动情况统计表》,以及开展科技志愿者活动的工作总结报省科协普及部。
各级科协要加强对科技志愿者队伍的指导和管理,动员组织广大科技志愿者积极投身科技志愿服务行动。有关单位要将科技志愿服务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将人才智力资源下沉开展服务,围绕社会和公众需求,结合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科技活动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举办科普报告、科普宣传、科技培训、技术咨询、农技服务、医疗服务、青少年科技教育等各类科技志愿服务活动。
五、激励和保障
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经费在各级科协组织科普经费中开支。省科协将对科技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评比表彰,并对服务时间较长、业绩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科技志愿服务组织、科技志愿者和科技志愿服务项目以通报形式予以褒扬。
省科协普及部联系人: 宋声明 027-87123442
陈玉芬 027-87832892
邮 箱:hbkxpjb@263.com
附件:
1.《科技志愿服务组织集体注册信息表》
2.《科技志愿者集体注册信息表》
3.《湖北省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4.《科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用户使用手册(1.0版)》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