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1] 2号)和《湖北省科协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鄂科协发[2021] 1号)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现就华中科技大学科协(以下简称“校科协”)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单位及名额
根据中国工程院有关规定(详见http://www.cae.cn/),同一院士候选人可同时通过院士推荐(提名)和中国科学组织学术团体推荐(提名)。2021年校科协具有通过湖北省科协向中国科协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资格。湖北省科协对校科协推选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名额未作限制,但强调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标准和条件
(一)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院士候选人。
(二)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凡2015、2017、2019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四)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任警务技术职级、国家安全机关任专业技术职级的除外;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候选人,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除外。
(五)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推选范围。
三、推选工作程序
根据中国科协和省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新冠疫情防控情况,推选工作程序如下:
(一)成立机构。制定《校科协推选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方案》,组建推选专家委员会、材料审核小组、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
(二)发布通知。起草并发布《关于组织通过湖北省科协推选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面向全校部署推选工作。
(三)推荐人选。校科协面向全校各单位组织推选工作。被推选人应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意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推选,材料上需专家签名。
(四)审核材料。被推选人所在单位须对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被推选人的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和材料涉密情况进行审查,并报材料审核小组再次审查被推选人材料的完整性,对主要成就和贡献真实性进行把关。
(五)组织评审。推选专家委员会采取会议或通讯方式进行评审,投票确定被推选人。参加投票的专家应超过推选专家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二,获得赞成票不少于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
四、推选工作日程安排
(一)1月16日前,校内各有关单位讨论确定拟推荐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名单,通知候选人填报信息登记表和同行专家评议表。
(二)1月20日前,校材料审查小组(办公地点设在人事处)受理各单位报送院士候选人信息登记表、同行专家评议表和推荐院士候选人一览表。
(三)1月25日前,校推选工作专家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对各单位推选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和投票表决,确定学校向省科协推荐候选人名单。
(四)1月28日前,校推选工作小组办公室向省科协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我校以下相关材料。
五、材料报送和要求
(一)推选单位材料
1、2021年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方案纸质件1份。
2、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情况报告纸质件1份;
(二)候选人材料
1、使用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填写并打印《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21份,其中原件1份(左侧订书机装订即可)。提名系统中“推荐学术团体”一项应填写“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候选人“专业或专长”栏的表述,应按照《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学部专业划分标准》填写。原件由被推荐人签名,被推荐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名书》附件材料纸质件1套,包括科技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项),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实施情况证明材料(不超过5项),论文和著作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
3、光盘1张,内容为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数据文件、word格式《提名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及使用说明书,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有关文件请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查询。报送的《提名书》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
4、关于《提名书》、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盖章出具)纸质件2份。
5、候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纸质件2份。
6、同行专家评议表(见附件)纸质件1份。
六、推选工作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校推选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校科协。
联系人:曹 锋 王正伦
联系电话:87559469 87556345
(二)校推选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发院。
联系人:管晓霞 王光亚
联系电话:87559546 87543137
(三)校材料审核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联系人:刘 伟 刘婧婧
联系电话:87559723 87556046
附件:同行专家评议表
校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