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9]1号)和《湖北省科协关于组织推选2019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鄂科协办〔2019〕4号)精神,2019年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已正式启动,华中科技大学科协(以下简称“校科协”)具有通过湖北省科协向中国科协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资格。按照上述两个通知和《湖北省科协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鄂科协发[2015]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现就我校关于组织推选2019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推选工作
校科协将全面把握中央关于改进完善院士增选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本校通过湖北省科协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开展推选工作将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严格按照标准和条件推选院士候选人,确保推选工作的公信力。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质量和水平。强化纪律意识,以优良的作风保证推选工作顺利开展。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名额
湖北省科协对校科协推选2019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名额未作限制,但强调应严格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宁缺毋滥。
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标准和条件
我校各有关单位推选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候选人的标准、条件和有关要求。
(一)、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校科协的推选范围。
(二)、推选的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在195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兼任技术职务的除外)。
(三)、凡2013年、2015年、2017年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9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四、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有关要求
(一)、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增选工作以及中国科协关于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中国工程院文件见 http://www.cae.cn/cae/html/main/col323/column_323_1.html#anchor_point)。
(二)、依据湖北省科协“实施细则”,校科协制定了推选2019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方案,成立了推选工作领导小组、推选工作专家委员会及材料审核小组。
(三)、根据中国工程院有关规定,同一院士候选人可同时通过院士推荐(提名)和中国科协(通过省级科协和全国性学会推选)两种渠道提名至中国工程院。推选院士候选人不受理本人申请,也不接受以理事、常委等个人名义进行的推选。
五、日程安排与候选人材料要求
(一)、1月18日前,校内各有关单位讨论确定拟推荐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名单,通知候选人填报信息登记表和同行专家评议表。
(二)、1月25日前,校材料审查小组(办公地点设在人事处)受理各单位报送院士候选人信息登记表、同行专家评议表和推荐院士候选人一览表。
(三)、1月27日前,校推选工作专家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对各单位推选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和投票表决,确定学校向省科协推荐候选人名单。
(四)、1月28日前,校推选工作小组办公室向省科协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我校以下相关材料:
(1)推选工作材料
1、2019年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方案纸质件1份;
2、推选工作组织机构成员名单一览表(附件1)纸质件1份;
3、推荐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附件2)纸质件1份;
4、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情况报告纸质件1份。
(2)候选人材料
推选单位报送的所有材料如涉及国家秘密需进行脱密处理。报送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候选人的被推荐(提名)资格。
5、《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附件3)纸质21份,其中原件1份。原件由候选人签名,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公章。
6、附件材料: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一式1套(不超过6项);实施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式1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一式1套(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7、同行专家评议表(附件4)纸质件1份。
其中,第1、2、3、4、5、7项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五)、2月14日前,通过省科协专家委员会评审的候选人,按照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协相关要求提供完整的推荐材料,并提供规定的附件材料。校推选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学术审核,学校相关部门负责政治、经济、品行把关,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2月18日-22日,校推选工作小组办公室对通过省科协材料审核小组审核的我校相关候选人材料,按省科协要求在校内进行公示。
(七)、2月25日,校推选工作小组办公室向省科协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院士候选人公示情况报告。
六、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通过省科协渠道)推选工作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校推选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校科协。
联系人:曹 锋 鲁亚莉 王正伦
联系电话:87559469 87547971 87556345
(二)、校推选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发院。
联系人:管晓霞 王光亚
联系电话:87559546 87543137
(三)、校材料审核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联系人:刘 伟 刘婧婧
联系电话:87559723 87556046
附件1 推选工作组织机构成员名单一览表
附件2 推选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
附件3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
附件4 同行专家评议表
附件5 湖北省科协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华中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