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协办函学字〔2016〕265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根据《2016年学会改革工作要点》以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中国科协正式启动“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16-2018年度项目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为拓展学会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工作空间和途径,助力国家青年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努力培养更多的未来科技领军人才,中国科协将围绕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继续选拔一批学会(学会联合体),并通过他们对200名左右32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技人才进行资助培养,为青年科技人才创造成才机会、指引发展方向,努力形成具有科协系统特色的人才发现、培育、评价工作体系,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贡献力量。
二、工作程序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16-2018年度项目按照《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分阶段组织实施。
1.学会申报。中国科协向所属全国学会发布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启动申报工作。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及学会联合体根据申报条件自愿申报。
2.答辩评审。中国科协将根据“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目标、工作原则、支持重点等内容,制定评审办法,研制评审指标,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会采用学会(学会联合体)现场答辩,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
3.立项实施。立项支持的学会(学会联合体),应按要求提供获支持的青年科技人才名单及其科研成果、创新性业绩,以及学会(学会联合体)对其的培养方案、组织保障和绩效考核报告等相关书面材料,建立长期跟踪评价人才数据库及培养扶持专家库,做好数据积累和工作总结。
4.检查验收。学会(学会联合体)应按要求提交年度绩效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对托举对象的绩效考核报告、项目自评报告、经费使用情况报告、三年总结报告等。
三、申报说明
1.在2013-2015年度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学会无申报资格;在2016年度被中国科协通报且尚未整改的学会无申报资格。
2.学会联合体由责任学会负责项目申报。以学会联合体形式申报项目的,联合体的成员学会不能再以学会形式单独申报。
3.学会(学会联合体)应具备规范的项目执行管理机制、经费使用管理机制以及人才遴选、评价、培养机制,并已建立青年科技人才资源储备库。
4.学会应按工作程序,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同意后,进行项目申报。
5.本通知及申报书可从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cast.org.cn通知通告栏)。《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纸质文本一式20份,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科技人才服务处,请注明“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字样。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7日12:00(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以学会联合体形式申报项目的,由责任学会负责填报《项目申报书》。以上材料请同时提交电子版。
6.学会应客观真实填写申报书等有关材料,不得谎报业绩、编造材料。所有申报材料自申报截止第二日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在公示期间受到举报并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四、进度安排
1.10月下旬,下发通知启动项目申报工作;
2.11月中旬,组织项目专家评审;
3.12月上旬,完成立项,确定项目扶持的青年人才名单并拨付经费。
五、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学会管理处
联系人:祝 翠 董国斌
联系电话:010-68515737 010-68571435
QQ群:272537707
2.材料接收
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科技人才服务处
联系人:王子源 任长华
联系电话:010-68788170 010-68788769
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中国科技会堂A406
邮编:100863
电子信箱:rczx@cast.org.cn
附件_“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doc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