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根据《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规定,经推荐单位评选推荐、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评审、中国科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批准,2014年12月12日,中国科协印发《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的决定》(科协发组字〔2014〕92)号文件,决定授予包信和等10名同志“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授予丁长青等37名同志“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奖”,授予田野等962名同志“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xml:namespace>
我校丁汉院士和邬堂春教授荣获第六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
“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负责组织实施,面向各领域的基层一线工作科技工作者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表彰人数不超过1000名。“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对被授予者只授一次,为终身荣誉。该称号旨在表彰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模范遵守科学道德,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及相关领域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