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及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落实刘延东国务委员在今年1月17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情况汇报会的“要加大教育科普资源的开发共享,充分发挥学校在传播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科学素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的指示,积极践行《肩负起崇高的社会责任北京大学等41所高校联合倡议》,大力促进科普与教育的结合,中国科协科普部和教育部科技司决定在全国选择一批科普创作与传播试点高校,探索开展高校科普创作与传播试点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活动旨在探索教育与科普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和途径,充分发挥高等院校人才和智力密集的优势,引导和激励高校师生积极践行科普责任,广泛开展科普创作和科普传播活动,面向广大公众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促进我国科普创作的繁荣、科普传播活动的蓬勃开展,为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和创新型国家建设奉献聪明才智。
二、试点高校的确定
(一)凡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的高校都可以申报2012年科普创作与传播试点高校:
积极践行《肩负起崇高的社会责任北京大学等41所高校联合倡议》,积极主动履行高校的科普责任。
承办过2012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试点活动,并取得很好效果。积极组织参加2012年全国大学生科普作品创作大赛。
具有开展科普创作和开展科普传播活动能力,有完善可行的科普创作与传播试点活动方案,并能提供高水平的科普作品和组织开展实效性好的科普传播活动。
(二)由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组织的撰写科普读物、创作科普动漫以及开展大型科普活动等项目依托的高校。
中国科协科普部和教育部科技司组织专家对2012年科普创作与传播试点高校的申报书和科普创作与传播试点活动方案进行逐一评审,择优确定试点高校名单,指导调整试点方案,给予项目支持。
三、试点任务
确定为科普创作与传播试点的高校要按照试点方案的要求,积极组织动员高校师生和科技社团开展科普创作和传播,培养科普创作传播骨干团队和人才队伍,繁荣科普创作,深入开展科学传播。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组织和人员保障。高校科技处或校科协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完善试点工作落实方案。组织培养骨干科技社团和科普创作传播人才。
(二)开展科普创作和传播活动。组织高校教师、学生、科技工作者及科技处、教研室、科协、学生科技社团等开展科普创作和传播。包括:
组织开展科普读物创作。编创适宜广大公众阅读、宣传普及公众关注的民生、应急、前沿科技问题的科普图书;科普小说、童话;适合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等科普设施张贴的挂图等。
开展科普动漫创作。编创制作适合户外显示屏(阅读终端)使用的科普动漫、科普视频短片、科普游戏等。
开展科普剧创作及演出。编创科普剧、科普小品等并进行展演。
开展高校科普传播活动。面向驻地社区的科普传播活动、高校科普作品的传播、高校科技社团的大型科普活动、大学生科普志愿活动等。举办科学开放日、科学节等。
(三)提交和共享试点成果。按照试点方案的要求,积极提交试点成果,做好试点工作的总结报告。创作的作品要求必须为原创科普作品,主题鲜明,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和通俗性;传播活动应注重覆盖面和实效性。对试点工作产出的科普作品和科普传播活动成果,将在全国科普日等重大活动中进行集中展示,并通过出版渠道、科普基础设施、中国数字科技馆和科普活动资源平台等方式向社会推介和传播。中国科协科普部和教育部科技司将适时对试点工作进行跟踪检查,项目结束后组织专家验收,对试点优秀科普作品和科普传播活动进行评审表彰。
四、组织保障
设立高校科普创作与传播试点活动全国管理办公室,由中国科协科普部、教育部科技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人员组成,负责研究确定试点工作总体方案,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试点工作提供经费和人员保障,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全国管理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协,日常工作由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负责。
省级成立相应的管理办公室,负责本省试点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申报工作;开展协调服务和日常沟通,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和进展情况;汇总本地区各高校试点开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报送工作总结。省级管理办公室设在省级科协,日常工作由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负责。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组织的项目,由教育部科技委秘书处负责组织推荐。
各试点高校负责试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负责指导、推广试点高校开展的科普活动,负责在全国科普日等科普活动中集中展示试点成果;中国科技馆负责指导试点高校创作科普展览、音像、网络宣传资源等并进行验收及成果推广、传播;科普出版社负责指导、出版试点产出的科普书籍、挂图等;相关全国学会应对高校科普创作和传播试点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
五、实施步骤
2012年9月,中国科协科普部、教育部科技司联合下发文件,组织高校申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试点单位和项目;拨付项目经费。
2013年4-5月,进行中期检查。
2013年9月,进行终期检查,总结经验,展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