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协会

今天是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健全惩防体系规范行业协会发展的意见

1、要切实做到政会分开。由于政会不分,一些行业协会往往沦为行政主管单位的二政府小金库。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要求,切实实行政会分开。要从人员、资产、财务、职能、办公场所等五个方面与政府及其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彻底脱钩。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凡兼职的要在2013年底前退出,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由协会根据需要独立决定聘用、管理,公务员辞职或退休三年内不得被聘为工作人员;使用的资产要明确界定产权归属,并进行分割,属于协会的资产要办理资产登记手续;行业协会的办事机构不得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合署办公,已合署办公的要在2013年底前分开并搬离;理顺党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关系,明确界定行政职能与行业协会的职能;行业协会财务与其他单位分开,单独设立账户,独立建帐。